第(3/3)页 许曼没有立刻回答。 审讯室里只有日光灯嗡嗡的声响。 “三个月。”她终于开口,“第一次去看球的时候,是三个月前。” “是什么时候决定要杀钱宏泰的?” 许曼的十指交叉得更紧了。 她低着头,盯着自己的手指。 “你们……查到他的事了吗?” 莫行川的笔顿住了。 “什么事?” 许曼抬起头。 “算了。”她说,“我自己说吧。” 她把视线移开,看向审讯室角落里的一个灰色垃圾桶。 “钱宏泰第一次侵犯我,是入职的第三个月。” 单向玻璃后面,李明哲叼着的牙签从嘴角滑落了。 “公司组织去外地团建。晚上聚餐喝了酒,他让我送他回房间,我扶他进房间之后——他锁了门。” 莫行川的笔尖落在了纸面上,但没有写。 “我挣扎了。”许曼说,“但是没用。他一米八五,一百公斤,我一米六三,四十八公斤。” 她低下头,看着自己交叉的手指。 “那天之后,他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第二天开会,他坐在主位上,对着我说'小曼,帮我把投影仪调一下',语气和前一天一模一样。我站起来的时候,腿是发软的。但我还是走过去了,把投影仪调好了。” 莫行川握笔的手不知不觉开始用力。 “后来就——”许曼顿了一下,“成了常态。加班到深夜的时候,出差住酒店的时候,有时候甚至就在他办公室里。门从里面反锁,百叶窗放下来。几分钟,或者十几分钟。” “八年。” 这两个字从她嘴里吐出来的时候,审讯室里的日光灯“啪”地闪了一下,又恢复了正常。 莫行川清了一下嗓子:“八年里,您有没有报过警?或者向其他人求助?” 许曼摇头。 “为什么?” “他有律师团,有公关部门,有半个林城的关系网,我有什么?一份月薪八千的合同,一套还在还贷的四十平方的公寓,一个在老家种地的妈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