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像旧案卷宗里抄出来的供词。 行文极度克制,没有一个多余的形容词。 叶晞的呼吸不自觉地放浅了。 第一份供词,来自一个山道上的匪首。 文中称“多伐”。 他在某处衙门公堂之上开口,对面坐着的是审讯的县令。 供词以第一人称展开,语气不卑不亢,甚至带着几分江湖气。 【大人,老实跟您说。那天在梓桐岭的事,确实是我做的。】 【但那书生的死,可算不到我头上。】 背景被几笔勾出来。 清末民初,川陕古道,梓桐岭是蜀北通往汉中的必经山路。 路窄林密,历来多匪患。 多伐自述身份:梓桐岭一带的散匪头目,做的是拦路劫财的买卖。 他说那天午后在岭道上截住一对赶路的夫妻,男的是个穿长衫戴方巾的书生,女的是他妻子。 书生骑着一头矮骡,妻子坐在骡背上,手里攥着一把油纸伞。 多伐的供词里,每一句都在往自己脸上贴金。 【大人,我多伐在岭上讨生活十年。】 【拦道讨饭,也只取过路银,从不把人往绝路上逼。】 【伤人命的事儿我更是从不碰。】 【这一行规矩,问岭上随便哪个砍柴人,谁不知道?】 他说截住这对夫妻之后,原本只打算搜了银子放人。 看到书生,自然知道身上不过两三碎银,几匹土布,没什么钱。 可他看见了那女人的脸。 【大人,我是粗人,不会说漂亮话。】 【我只能跟您讲,那女人坐在骡子上,风把面纱吹开一角,我看了那么一眼。】 【就那一眼。】 【心里头那乱七八糟的东西,全翻了个底朝天。】 叶晞读到这里,指尖在键盘边缘轻轻叩了一下。 她注意到一个细节: 多伐讲自己起了邪念时,用的是“心里头那乱七八糟的东西,全翻了个底朝天”。 措辞很粗糙,语感却真实。 如果换成漂亮话,这股粗粝劲儿就没了。 可这篇偏偏不用。 它让一个惯匪用惯匪的方式来表达情欲。 粗野,直接,没有美化,也没有遮掩。 但恰恰因为不美化,反而让人信了三分。 多伐继续供述。 他说自己把书生绑在路旁的老柏树上,然后走向妻子。 女人挣扎过,木簪还扎进他的手臂。 多伐只说到这里,后面几句被案卷轻轻带过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