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天逐渐亮了起来,即便是不打手电筒,也能大致看清四周的情况。 高大胖这边,也差不多把两只野鸡,收拾干净。 赵志华走到高大胖身边,把一把剪刀递了过去。 “赵哥,你连这东西都放在身上啊。” 高大胖有点吃惊,但还是连忙接过剪刀,野鸡还没有开膛破肚呢。 “这是我新买的,放在包里忘了拿出来了,厨房那一把是旧的。” “刚好在河边,把野鸡的那些内脏也收拾干净,省的回去再弄。” 赵志华笑着解释了一句,他的东西多着呢,灵泉空间里面连锅都有,更别说一把剪刀了。 高大胖连忙点头,一边哼着小曲,一边给野鸡开膛破肚。 把野鸡肚子里面的血水清洗干净,肠子破开,在河水中清洗干净。 等他把这些事情忙完,天差不多算是亮了。 正当他们准备离开,一名女子抱着一个木盆朝河边走来,木盆里面堆满了衣服,上面放着一根捣衣杵! 在北方,捣衣杵也称为棒槌,北方农村最常用,一头粗一头细,用光滑的硬木打造。 洗衣服或者洗被子的时候,就用棒槌敲打。 那名女子沿着小路来到了河边,她一看到赵志华与高大胖,不由愣了一下,她显然没有想到,河边竟然有人。 女子每天早上天一亮,就来河边洗衣服,很少在河边碰到人。 细碎的头发垂落下来,遮住了女子小半张脸。 “是你……” 一看到赵志华,女子眼睛一亮,连忙开口。 赵志华也不由一愣,眼前的这名女子,正是上次在公社的时候,他在巷子中救过的那个人。 对方上次差点被两名混混欺负,是赵志华出手救了她,还把从两名混混身上搜来的钱票,都给她了。 对方走路来的方向是十三队的方向,显然,他们生活在十三队那边。 上次女子脸上都是泥斑、黑点,赵志华也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真实容颜。 此刻对方明显是刚刚醒来,脸上没有那些泥斑,赵志华这才发现,对方眉目如画。 特别是此刻,睡眼朦胧,好像有一种似醒非醒的感觉,此女的容貌丝毫不在南乔之下。 第(1/3)页